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加强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城区噪声污染的防治和管理,保障居民良好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结合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蛟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为《蛟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2020年修改)中的蛟河市中心城区范围,中心城区面积为27.71平方公里,具体范围:北向至蛟兴路,西向至规划高速铁路客运站,南向至南部建成区边界,东向至蛟河市造纸厂。
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一)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按区域的使用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二)声环境功能区适用标准。
蛟河市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表中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时段
|
昼间
|
夜间
|
0类
|
50
|
40
|
1类
|
55
|
45
|
2类
|
60
|
50
|
3类
|
65
|
55
|
4类
|
4a类
|
70
|
55
|
4b类
|
70
|
60
|
说明:“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1.表中4b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适用2011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开廊道的增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侧区域。
2.在下列情况下,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不通过列车时的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按昼间70dB(A)、夜间55dB(A)执行:
(1)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
(2)对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进行改建、扩建的铁路建设项目。
既有铁路是指2010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运营的铁路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铁路建设项目。
三、区划边界的确定
(一)道路交通干线(4a类区)两侧区域划定。
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1.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5m;
2.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5m;
3.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5m。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二)铁路交通干线(4b类区)两侧区域划定。
铁路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1.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5m;
2.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5m;
3.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5m。
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时,不同的道路、不同的路段、同路段的两侧及道路的同侧其距离可以不统一。
四、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按照蛟河市城市建设现状及《蛟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2020年修改),根据历年声环境管理情况,对现行的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了重新调整划分。调整后1-3类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分7个片区,总面积20.9平方公里。其中1类区2个,面积6.64平方公里;2类区2个,面积5.82平方公里;3类区3个,面积8.44平方公里。4a类区道路总长88.58千米,面积3.18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城区主、次干道及交通设施、枢纽用地;4b类区铁路总长14.76千米,面积1.04平方公里,主要为东西两侧2条铁路(长图铁路线、长图高速铁路线)及车站用地,具体见下表。
蛟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表(1-3类区)
编号
|
类别
|
区域名称
|
区域面积(km2)
|
地理边界范围
|
Ⅰ-1
|
1
|
河南居住区
|
1.67
|
东起长图铁路,南至民康路,西至长安街、朝阳路、平治街、育青路,北至育青路、长安街、南河
|
Ⅰ-2
|
1
|
新城居住区
|
4.97
|
东起拉法河、长春路、太原路、武汉大街、飞越路,南至蛟河,西至拉法河、香港街,北至蛟兴路
|
Ⅱ-1
|
2
|
老城综合区
|
2.36
|
东起长图铁路,南至南河,西至长安街,北至蛟河
|
Ⅱ-2
|
2
|
站前商贸区
|
3.46
|
东起沈阳大街、杭州路、振兴大街、世纪路、黄山街、长安街、创业路、拉法河,南至蛟河,西至人民大街、高铁火车站,北至北京路
|
Ⅲ-1
|
3
|
东山工业区
|
1.36
|
东起区域边界线,南至蛟奶路,西至长图铁路,北至蛟河、工农路
|
Ⅲ-2
|
3
|
城西工业区
|
4.42
|
东起香港街、拉法河,南至创业路,西至长安街、黄山街、世纪路、振兴大街、杭州路、沈阳大街,北至蛟兴路
|
Ⅲ-3
|
3
|
东北工业区
|
2.66
|
东起邯郸街,南至区域边界线、武汉大街、太原路、长春路,西至拉法河,北至蛟兴路、长白路
|
蛟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表(4a类区)
序号
|
道路名
|
类别
|
走向
|
起讫点
|
长度
(km)
|
红线宽度(m)
|
所在声功能区类别
|
街路两侧声功能区宽
|
1
|
武汉大街
|
主干道
|
纵向
|
蛟兴路—飞跃路
|
3.22
|
40
|
1,3
|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道路红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距离为45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距离为30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距离为15m。
|
2
|
蛟新路-站北街-蛟河大街
|
主干道
|
纵向
|
蛟兴路—民康路
|
7.05
|
30
|
1,2,3
|
3
|
深圳大街
|
主干道
|
纵向
|
蛟兴路—滨河北路东段
|
3.07
|
40
|
1,3
|
4
|
迎宾大道
|
主干道
|
纵向
|
蛟兴路—滨河北路东段
|
3.56
|
50
|
1
|
5
|
迎宾大道
|
主干道
|
纵向
|
滨河北路东段—蛟河大街
|
1.02
|
30
|
2
|
6
|
长白山大街
|
主干道
|
纵向
|
蛟兴路—滨河北路西段
|
4.18
|
36
|
1,3
|
7
|
沈阳大街-长安街
|
主干道
|
纵向
|
西环城路—民康路
|
6.56
|
40
|
1,2,3,1-2,2-3
|
8
|
人民大街
|
主干道
|
纵向
|
西环城路—育青路
|
5.51
|
40
|
1,2
|
9
|
蛟兴路
|
主干道
|
横向
|
振兴大街—武汉大街
|
3.15
|
40
|
1,3
|
10
|
上海路
|
主干道
|
横向
|
迎宾大道—蛟新路
|
1.45
|
40
|
1
|
11
|
世纪路-飞越路
|
主干道
|
横向
|
人民大街—G302
|
6.88
|
50
|
1,2,3,2-3
|
12
|
永安路
|
主干道
|
横向
|
育青路—新华大街
|
1.96
|
40
|
1,2
|
13
|
永安路
|
主干道
|
横向
|
新华大街—蛟河大街
|
0.22
|
30
|
2
|
14
|
南京街
|
次干道
|
纵向
|
北京路—大庆路
|
2.28
|
30
|
2
|
15
|
振兴大街
|
次干道
|
纵向
|
人民大街—蛟兴路
|
4.54
|
30
|
1,2,3,2-3
|
16
|
河南街-河北街
|
次干道
|
纵向
|
民丰路—民康路
|
1.98
|
36
|
1,2
|
17
|
向阳街
|
次干道
|
纵向
|
建设路—育青路
|
0.56
|
30
|
2
|
18
|
洛阳街
|
次干道
|
纵向
|
飞越路—大同路
|
2.81
|
30
|
1,3
|
19
|
海口街
|
次干道
|
纵向
|
白山路—太原路
|
1.4
|
30
|
3
|
20
|
邯郸街
|
次干道
|
纵向
|
白山路—太原路
|
1.4
|
30
|
3
|
21
|
铁东街
|
次干道
|
纵向
|
工农路—蛟奶路
|
2.32
|
30
|
3
|
22
|
白山路
|
次干道
|
横向
|
武汉大街—邯郸街
|
1
|
30
|
3
|
23
|
大同路
|
次干道
|
横向
|
洛阳街—邯郸街
|
1.52
|
30
|
3
|
24
|
长春路
|
次干道
|
横向
|
昆明接—蛟新路
|
0.78
|
30
|
1-3
|
25
|
太原路
|
次干道
|
横向
|
洛阳街—邯郸街
|
1.44
|
30
|
3,1-3
|
26
|
长白路
|
次干道
|
横向
|
洛阳街—武汉大街
|
0.36
|
30
|
1
|
27
|
西安路
|
次干道
|
横向
|
沈阳大街—迎宾大道
|
2.05
|
30
|
1,3
|
28
|
北京路
|
次干道
|
横向
|
西环城路—蛟新路
|
5.09
|
30
|
1,2,3
|
29
|
大连路
|
次干道
|
横向
|
人民大街—沈阳大街
|
0.85
|
30
|
2
|
30
|
大庆路
|
次干道
|
横向
|
人民大街—长安街
|
0.95
|
30
|
1-2
|
31
|
创业路
|
次干道
|
横向
|
人民大街—滨河西路
|
2
|
30
|
1,1-3
|
32
|
工农路
|
次干道
|
横向
|
飞越路—滨河南路
|
2.82
|
30
|
2,3
|
33
|
建设路
|
次干道
|
横向
|
长安街—迎宾大道
|
1.98
|
30
|
2
|
34
|
民主路
|
次干道
|
横向
|
蛟河大街—建设路
|
0.62
|
36
|
2
|
35
|
蛟奶路
|
次干道
|
横向
|
蛟河大街—铁东路
|
0.44
|
30
|
2,3
|
36
|
民康路
|
次干道
|
横向
|
长安街—红旗街
|
1.56
|
30
|
1
|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具体范围及边界以“蛟河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图”(附件)中标示为准。
五、其他说明
(一)本方案由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蛟河市分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印发蛟河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实施细则的通知》(蛟政办发〔2013〕28号)同时废止。
相关文件链接:《蛟河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