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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人民政府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印发蛟河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蛟河市环保局 发表时间:2016-08-02 14:48
    
 

 

 
蛟政函〔201682
 
 
蛟河市人民政府
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印发蛟河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蛟河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蛟河市人民政府
201682
 
 
 
 
 
蛟河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印发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72号)、《吉林市人民政府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印发吉林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函〔201670号),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等问题,加快改善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水环境质量,切实维护水生态系统健康,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水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坚持节约、洁净、安全方针,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统筹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治理,协同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文明蛟河和全面实现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工作目标:到2020 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得到改善,用
水效率明显提高,生态流量得到基本保障,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水生态环境实现好转;到2030 年,力争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2050 年,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具体指标:到2020年,蛟河市松花湖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完成《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印发吉林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吉201670号)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2030年,全市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5%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到2050年,全市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控制用水总量。
1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并逐年制定年度用水计划明确年度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对年度用水实行总量管理。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进行水资源论证和防洪影响评价。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运。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9000万立方米以内(市水利局牵头,发改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配合实施)。
    2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组织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配合实施)。
   (二)科学保护水资源
    1科学确定生态流量。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在项目取水时,优先保证生态用水需求。开展生态用水调查研究、监测,2018底前分批确定生态流量(水位),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市水利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实施)。
    2完善水量调度方案。制订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和主要江河水量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综合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发挥好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市水利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实施)。
   (三)提高用水效率。
    1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3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市住建局牵头,发改局、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实施)
    2.发展农业节水。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加强农业用水管理,逐步探索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到2020年,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继续大力发展旱田高效节水灌溉,严格“以水定地”,坚持高标准建设(市水利局、市农业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配合实施)。
    3促进再生水利用。对再生水用户实行分类管理,逐步强制园林绿化、道路冲洗、车辆清洗、人工景观湖(池)、热电联产等使用再生水,鼓励其他产业和行业使用再生水。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配套设施建设。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开展居民住宅小区节能试点工作,建设双管、双水源设施,推进再生水利用
(市住建局牵头,发改局、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配合实施)。
   (四)推动经济结构转型。
    1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将高耗水产业纳入已出台的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或制定出台高耗水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发改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配合实施)。
    2积极保护生态空间。明确城市发展的环境约束机制,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划定城市生态红线,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在2017年底前退出(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配合实施)。
   3.严格环境准入。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松花江流域水质目标要求,细化环境功能分区,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到2020年,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制定并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市环保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水利局配合实施)。
   (五)全力保护水生态系统。
    1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力度。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市环保局、市林业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配合实施)。
    2.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落实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依法合理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16底前,日供水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的水源要全面完成保护区划定;2017年底前,乡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要全面完成保护区划定(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和计生局配合实施)。
    3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建立完善饮用水安全评价体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供水全过程监管,确保饮用安全。环境保护部门定期监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供水单位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自2018年起将饮水安全状况信息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市环保局牵头,市卫生计生、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发改局、市财政局配合实施)。
    4防治地下水饮用水源污染。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网建设,强化地下水质量监控。开展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防渗处理改造。加油站地下油罐应于2017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应实施封井回填(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配合实施)。
   (六)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
1贯彻落实《吉林省主要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统筹开展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对汇入富营养化湖库的河流实施总磷、总氮排放控制(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发改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配合实施)
   (七)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1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完成雨污分流改造,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市住建局牵头,发改局、市环保局配合实施)。
   (八)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启动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探索构建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积极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18年底前,项目示范地区低毒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的普及率达到8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2%以上。扩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面,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禁止在松花湖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水淹地种植农作物。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2020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入户率要达到9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5%以上(市农业局牵头,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实施)。
  2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按照吉林省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和自然资源特点,根据不同区域的水环境和农业生产实际,因地制宜,科学调整作物布局。在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地表水、地下水过度开采的地区要合理种植农作物,改种耐旱作物。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要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在过渡开采地下水资源的井灌稻区,适度减少水稻种植面积,改种大豆及经济作物等旱田作物(市农业局、市水利局牵头,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实施)。
    3防治畜禽养殖污染。2017底前,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市环保局牵头,市畜牧局配合实施)。
   (九)强化水环境管理。
    1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将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纳入调查范围。选择对水环境质量有突出影响的总氮、总磷、重金属等污染物,研究纳入流域、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体系(市环保局牵头,发改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配合实施)
    2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完善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体系,2017年底前完成相关污染源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市环保局负责)。
    3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明确排污许可证日常管理要求,确定排污许可证台账管理体系,开展证后监管,对排污单位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进行汇总,并向社会公开。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市环保局负责)。
    4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业园区内的企业要探索建立环保自律机制(市环保局负责)。
   (十)全力控制环境风险。
    1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每年定期开展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演练。2016年底前完成蛟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市环保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配合实施)。
   (十一)严格落实环境执法。
    1加大执法力度。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自2016年起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应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市环保局负责)。
     2.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定期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住建局配合实施)。
3完善环境监督执法机制。建立巡查检查的环境监督执法机制,全面落实《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印发加强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政法联发〔20151号)强化环保、公安、监察等部门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同时充分发挥公益组织,行业协会,律师作用(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公安局配合实施)。
   (十二)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1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力量(市环保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考核机制。
    1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政府领导负责,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计划实施的工作机制,建立水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解决区域性、流域性重大水环境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统一行动,形成水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联席会议要定期分析水污染防治工作形势,通报工作进展,研究确定阶段性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要制定和落实有利于水环境保护的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相关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配合实施)。
    2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市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制度,各乡镇街区要制定完善以水环境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市政府将每年对实施细则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也作为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市环保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发改局、市财政局配合实施)
   (二)强化政策支持。
    1完善收费政策。调整城镇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合理提高征收标准,实行差别收费政策,做到应收尽收。城镇污水处理价格要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促进污水处理企业产业化运营和发展。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地表水,超采地区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非超采地区(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牵头,发改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配合实施)。
    2落实税收政策。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在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市财政局、发改局、市工信局、市经合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实施)。
    3、建立激励机制。健全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集聚区进行技术改造或革新,使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发改局牵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配合实施)。
   (三)强化科技支撑。
1研发先进适用技术。围绕水污染防治相关领域,整合科技资源,加强和完善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载体建设。鼓励、支持水生态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环境监控预警、水处理工艺技术装备、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处理、饮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处理、地下水污染修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有机物和重金属等水环境基准、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新型污染物风险评价、水环境损害评估等前瞻和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市科技局牵头,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配合实施)。
    2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重点支持循环冷却水系统水质稳定性自动监测、水质生物需氧量在线分析监测、饮用水净化、工农业生产及生活节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防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松花湖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等科技成果转化与示范。协助和配合国家完成环保科技成果共享平台建设,推动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积极示范推广控源减排和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市科技局牵头,发改局、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配合实施)。
   (四)创新环保服务。
    1加快发展环保产业。通过强化监督监管,加强行业组织和企业自理等方式,规范环保产业市场秩序,废止妨碍形成全国统一环保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健全和完善环保产业地方标准。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加快实施全区循环化改造,合理构建企业间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治理综合成本。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改局、市环保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法制办配合实施)
    2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和环保服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风险分担、履约保障等机制。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大力发展环境投融资、清洁生产审核等环保服务业,逐步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发改局、市环保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工信局配合实施)。
   (五)促进多元融资。
    1加大政府投入。市财政加大水环境保护项目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应急清污等项目和工作。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分级予以必要保障(市财政局牵头,发改局、市环保局配合实施)。
    2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推进环保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积极推广PPP 模式(发改局、市财政局牵头,市环保局、市住建局配合实施)。
   (六)加强宣传监督。
    1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综合考虑水环境质量及达标情况等因素,定期公布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状况机制。推进国控、省控重点排污单位管控,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市环保局牵头,发改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卫生计生、市工信局配合实施)。
    2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定期沟通对话协商平台,拓展畅通政府、企事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面参与决策的渠道,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水污染防治法规培训和咨询.鼓励和发展民间的非盈利性、非政府性的环保团体,形成组织化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形式。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切实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在环境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市环保局负责)。
3构建全民参与格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微信等大众传媒,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民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意识,形成保护水环境的道德文化、价值观念,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和人水和谐理念。依托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到2020年,在全市绿色学校全面普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开展环保社区、学校、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推行政府绿色采购,鼓励公众购买使用节能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主动与破坏水环境质量行为说,营造爱护水环境的良好风气,共同为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而努力(市环保局牵头,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配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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