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管理科(矿产资源保护科)

日期:2023-01-20 13:39 来源:

主要职责:

拟订并落实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和经自然资源部授权的县级矿产资源管理权限内的矿业权出让及登记管理。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市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落实省级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配合实施上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拟订和落实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孙光旭

办公电话:0432-6725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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