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蛟河市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

日期:2019-09-19 12:19 来源:
 2018年度

 

蛟河市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

 

 

 

 

 

 

 

2019828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责

(一)蛟河市国土资源局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研究拟定与法律、规章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市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和国土资源使用制度改革方案;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2)组织编制全市国土资源利用和国土后备资源开发复垦规划、计划,监督检查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制定并贯彻落实各类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参与拟报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初审工作。

3)做好国土、矿产资源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工作,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承办并组织调处全市土地、矿产权属纠纷,查处全市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4)统一管理全市土地资源的城乡地籍、地政及调查、统计、定级、登记、发证工作;执行土地定级、估价标准及全市土地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统计制度和国土资源动态信息监测体系,实行地籍管理技术规程;负责全市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土地估价;负责全市地籍测绘工作。

5)负责辖区内耕地的保护工作,划定和保护基本农田;对占用农用地的建设项目进行预审,负责农用地转用的初审和报批工作;组织辖区内土地开发整理和耕地复垦工作。

6)负责全市土地征收(征用),国有土地划拨、出让、作价出资工作;租赁已批建设用地,存量国有土地;对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补办出让手续;承办由市政府审批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和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建设用地申报工作;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承担市政府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7)贯彻执行有关土地市场管理的法规和规章,管理和规范土地市场;负责对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租赁等实施资产管理;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工作。

8)负责办理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的有关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的申请登记复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发放采矿许可证;依法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勘查活动,保护合法的勘查权、探矿权,维护正常勘查秩序;负责矿产资源的储量管理工作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负责征收本行政区域内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矿产资源补偿费,并按规定上缴和使用。

9)负责组织检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监督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和污染,保护地质环境。

10)组织开展全市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协调、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的队伍建设。

11)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蛟河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

2)对全市遵守和执行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全市土地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4)对违反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案件、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受理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送达、执行和移送工作。

5)负责对全市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有偿使用和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和矿权权属变更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土地利用、复垦、开发等进行监督检查;协助调处土地、矿业权纠纷。

6)组织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动态巡查,对各国土资源所的国土资源动态执法巡查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

7)对各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工作和上报的违法案件查处报告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8)负责12336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电话的接听、举报信件、电子邮件的登记录入工作;对违法线索进行归集、整合、分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9)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拍摄实地照片、数据分析、系统填报工作;依法查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10)负责视频监控的相关工作。

11)承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蛟河市地质环境和资源储量管理中心职责:

1)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点巡回检查、监测预警,组织开展地质环境监测工作;

2)监督管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进度及工程验收;

3)责令停止引发地质灾害的违法行为;对引发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处罚;对侵占、损毁防治地质灾害警示标志、监测设施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罚款;

4)组织矿山企业进行储量动态监测。掌握矿山资源储量增减变化情况,为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提供依据;

5)对查明、占用、残留、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类型、数量、质量特征、产地以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登记;

6)对勘查项目进行检查,查收开工报告单,对勘查资金投入和勘查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新立探矿权初审及区块复核,勘查项目年检、矿权转让和注销,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进行复核。

8)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进行采矿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审批,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

9)负责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对地热及矿泉水资源的勘查、开发、保护及矿山地质环境进行监督管理。

(四)蛟河市国土资源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职责:

1)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

2)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3)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4)对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

5)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

6)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保护工作以及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组织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7)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

(五)蛟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责:

1)承担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和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等工作;

2)拟定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

3)承担建立和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工作;

4)具体协调房产、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行业主管部门调处相关不动产登记后的权属争议;

5)具体会同房产部门负责房屋登记发证;

6)具体会同水利部门负责辖区内水域滩涂养殖登记发证;

7)具体会同林业部门负责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登记发证;

8)过渡期后,具体会同农业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蛟河市国土资源局内设5个科(室):

(一)综合科

(二)耕地保护规划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三)地籍管理科

(四)法规监察科

(五)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科

纳入蛟河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蛟河市国土资源局(本级)

2.蛟河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

3.蛟河市地质环境和资源储备管理中心

4、蛟河市国土资源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5、蛟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实有人员165人,其中:在职人员114人,离退休人员5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6777.54万元、支出总计6833.4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7290.64万元、支出减少2506.79 万元,收入增长76.85 %、支出减少26.84 %。主要原因:收入增多是因为本年资金下达增多,支出减少是本年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777.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48.49万元,占99.83%;其他收入29.05万元,占0.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83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58万元,占17.36%;项目支出5646.87 万元,占82.64%;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039.49万元,占87.6%;公用经费147.09万元,占1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6748.49万元、6832.9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263.88万元、1937.84万元,分别增长76.59 %、39.59%。主要原因:项目收入支出本年都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45.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31%。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1.2 万元,增长16.04 %。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了。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45.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548.41万元,占10.6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514.2万元,占87.73%;住房保障支出83.16万元,占1.6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16.46万元,支出决算为514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9.79%。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548.41万元。

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为1628万元,支出决算为45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只做财政本级资金,不包含省级、中央资金,项目支出增长。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88万元,支出决算为8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6.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9.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3.56万元、津贴补贴62.37万元、伙食补助费5.35万元、绩效工资203.60万元、住房公积金83.16万元、退休费226.42万元、救济费1.43万元、奖励金43.5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7万元。

    公用经费146.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91万元、印刷费4.16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43万元、电费1.83万元、邮电费3.96万元、取暖费5.59万元、物业管理费1.86万元、差旅费32.83万元、维修(护)费1.55万元、租赁费0.10万元、公务招待费0.33万元、劳务费1.08万元、委托业务费10.00万元、工会经费7.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5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1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2万元,支出决算为8.53万元,完成预算的76.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公务接待次数减少,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2万元,占96.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占3.87%。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汽油、维修、保险、过桥费等支出,2018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3 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5.57 万元,下降40.45%。主要原因:费用减少了。  

2.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访团组。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个、来宾57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6.94万元;本年收入2707.58万元;本年支出1687.1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27.3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为1687.17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支出。

九、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本部门2018年预算没安排预算绩效管理项目资金。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40万元,比2017年减少158.19万元,下降80.87%,主要是运行经费支出减少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6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63.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月31日,蛟河市国土资源局共有车辆3  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不动产登记费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可下载附件: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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