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天岗镇大桥村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日期:2022-01-11 08:26 来源:

蛟河市天岗镇大桥村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吉市矿交采挂字〔2022〕第1

受蛟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蛟河市天岗镇大桥村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吉市矿交采挂字[2022]1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蛟河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吉林省蛟河市民主路11-5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16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蛟河市天岗镇大桥村建筑用花岗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该矿山位于蛟河市天岗镇大桥西沟北山,行政区划隶属天岗镇管辖

开发利用情况:该矿山始建于1998年,采矿权人为蛟河市天大石佳石材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号C2202812010117120089587,矿区面积0.0162平方公里,生产规模2.5×104m3/a,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采矿方式:露天开采,采矿方法:为台阶式开采,机械锯切生产工艺,公路汽车开拓运输。核定回采率85%。矿山自建矿以来,矿区范围内已形成308m标高及313m标高两个生产平台。其中,308m平台位于矿区东部,面积10565m2, 313m标高平台位于矿区西部,面积4125 m2,两平台均呈北东走向的长方形,为规模较小的露天采矿场。矿山产品为建筑用石料。实际生产规模2.50×104m3/a

2020年吉林市和合矿产核实服务有限公司编写了《吉林省蛟河市天大石佳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2020年矿山储量年报》,截止2020年底矿山保有控制资源量矿石量为0,累计查明量矿石量30.0560×104m3

拟设立采矿权拟选取生产规模为10万立方米/年,露天开采方式,矿山计算生产服务年限为11.35年(生产规模、开采方式、矿山服务年限等最终由经评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

矿区圈定开采范围拐点坐标为:(CGCS2000坐标系)

拐点编号    X         

1      4861908.00      42574125.67

2      4861940.93      42574188.42

3      4861926.66      42574192.84

4      4861982.52      42574305.09

5      4861829.90      42574375.10

6      4861763.07      42574241.87

7      4861792.17      42574231.02

8      4861769.65      42574182.07

开采标高:+373至+240,矿区面积0.326平方公里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控制资源储量:115.8万立方米(保有量)

设计矿山生产规模:10万立方米/

矿山开采服务年限:11.35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竞买人必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

2.为了保证挂牌工作的顺利实施,在审查竞买人资格条件时,竞买人需要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不低于110万元的保函(投标保函或履约保函);(3)企业与采矿、地质、测量、安全等技术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和技术人员证书。(4)竞买人应与原采矿权人就林业产权、村集体土地承包及道路运输等涉及原资产处置问题达成协议方可参与竞买和成交确认。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该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确定为11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万元整),挂牌竞价的加价幅度为1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的整数倍。)

挂牌时间:20220216830分)—202203029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0216830分)—202202281630分)

申请报名地点: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16号(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挂牌文件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0216830分)—202202281630分)

申请报名方式:1、交易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16号);2、申请人需携带资质审查材料到915室提交竞买申请并办理交易事宜;3、如需竞价,请于202203029.00时到707开标室进行;4、本次挂牌活动签订成交确认书地点为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16号);5、本次挂牌交易受理时间节假日除外。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不低于110万元的保函(投标保函或履约保函)3、企业与采矿、地质、测量、安全等技术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和技术人员证书;4、竞买人应与原采矿权人就林业产权、村集体土地承包及道路运输等涉及原资产处置问题达成协议方可参与竞买和成交确认。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交易项目的公告和其他交易文件可通过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一)竞买人需在挂牌期间,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竞买申请书,挂牌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竞买人的资质审查

竞买人需提供如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不低于110万元的保函(投标保函或履约保函);3、企业与采矿、地质、测量、安全等技术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和技术人员证书;4、竞买人应与原采矿权人就林业产权、村集体土地承包及道路运输等涉及原资产处置问题达成协议方可参与竞买和成交确认。

(三)符合资质条件的竞买人,经交易中心书面确认后取得交易资格。

(四)取得交易资格的竞买人需在挂牌期内完成报价,所报价格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交易中心确认有效报价后,更新挂牌价。

该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确定为11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万元整),挂牌竞价的加价幅度为1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的整数倍。

(五)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有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方式以公告规定为准。

现场竞价时如发生异议,以回放的现场影音资料为准,影音资料不能确定结果的,以主持人落槌为准。

八、风险提示

(一)违约责任

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业权挂牌出让风险,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现场踏查费用自理),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并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

1、竞买人现场踏查后涉及占用林地的,自行到林业、土地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审批条件,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2、交易期间,竞买人实施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交易承办方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未按《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处理。3、交易承办方及其工作人员对该项交易无论采用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及评论,均作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该项交易标的任何担保。4、采矿涉及的用地、青苗、林地、道路及地面资产等问题,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或与相关权益人协商解决,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5、因法律、法规规定或遇不可抗力等情况,需终止(中止)本次交易的,按相关规定办理。6、竞得人同意承担矿区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地质风险,合理设计,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二)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现状及地质条件等,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竞得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出让方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自行承担。

2、竞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并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需要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经评审或备案。竞得人应在申请资料准备齐全后,向蛟河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登记,并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方可实施开采活动。

3、有关该出让项目采矿权生产和运输过程中,所需要的用水、用电、公路、基础设施等修建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取得或完善相关手续。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交易活动的竞买人对本次采矿权挂牌交易活动有异议,须在本次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两小时以前提供书面材料和证据,并经采矿权出让方(蛟河市自然资源局,地址:吉林省蛟河市民主路11-5) 审定后方予受理,以其他方式提出异议的均不受理。异议成立的,应中止或终止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 2、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竞得人(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3、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单。⑴逾期拒绝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⑵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⑶在矿业权挂牌活动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⑷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十一、其他内容

(一)公告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竞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充分了解矿业权挂牌出让风险,并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

(二)本次报价只接受竞买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三)公告内容如有变更,将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四)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挂牌异议的处理,可拨打以下投诉咨询电话:

矿业权交易委托方:蛟河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联系人: 0432-67250953  孙光旭

矿业权交易受托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联系电话、联系人:0432-63688337  沈闯   李季

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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