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

中文English
中国农业农村信息网

当前位置: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 > 2005 > 第11期

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印发《“十一五”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规划》的通知

日期: 2005-11-20 18:43 作者: 来源: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林)、畜牧、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农机化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现将《“十一五”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遵照执行,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充分发挥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在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以及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确保“十一五”期间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十一五”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规划》

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

“十一五”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规划

为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人才工作会议有关精神,更好地开展以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充分发挥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在培养农业技能人才、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整体技能素质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劳动法》、《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职业教育法》、《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农业法》有关规定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形势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紧紧围绕《20012005年农业行业实施职业技能开发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工作规划》,积极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农业人才队伍建设,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初步建立了农业行业就业准入制度。颁布了14个就业准入职业目录,制定并印发了各职业的就业准入实施方案。

——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制订并颁布实施了49个国家职业标准,编写出版了30套职业培训教材,开发了40个职业的鉴定题库。

——组织体系基本确立。建立了行政主管部门综合管理、业务部门技术指导和工作机构具体实施的组织体系。截至2004年底,已在全国建立339个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工作队伍不断壮大。建立了一支熟悉培训鉴定政策的450人的管理人员队伍,一支掌握培训方法和考评技术的5000人的师资和考评员队伍,一支从事质量管理的200人的督导员队伍和一支精通专业理论及操作技能的400人的专家队伍。

——职业技能开发事业稳步发展。截至2004年底,全国累计参加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人数为83.7万人次,通过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为74.8万人次,平均鉴定通过率为89.4%

(二)主要经验

几年来,农业职业技能开发事业之所以获得较快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主要是在工作中注重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

1.各级领导的重视是推动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领导对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将培训和鉴定工作纳入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中,有力地推动了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

2.打牢工作基础是保证职业技能开发事业顺利推进的技术支持。始终把职业标准、培训教材和鉴定题库等基础工作放在首位,遵循“一条龙”开发的思路,促进了标准与教材、题库内容的有效衔接,保障了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顺利实施。

3.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使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始终把握正确的方向。以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各类农业用人单位需求为导向,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增强了农业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和工作能力,是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发展壮大的根本动力。

4.加强协调和配合是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前提。重视理顺各部门关系、明确相应职责,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5.注重工作质量是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获得良好社会声誉的根本所在。树立质量第一、社会效益第一的理念,视质量为生命线,确保了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同农业各行业的中心工作尚未形成长期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以及各行业的业务工作缺乏应有的联系,特别是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还没有成为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途径和评价手段,与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工程和项目缺乏有效衔接和相互支撑,没有充分发挥出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对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促进行业发展的应有作用。

2.培训和鉴定投入不足,基础条件薄弱。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从开始之初就没有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范围,没有形成稳定的投入机制,使培训和鉴定条件改善缓慢,设备陈旧,基本设施严重不足。加之农业的弱质性和农民的弱势地位,仅靠收取鉴定费用难以维系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3.认识不到位,各方面积极性尚未充分发挥。由于岗前培训就业准入的大环境尚未形成,导致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农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还缺乏长远考虑,忽视职工及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部分农业用人单位还未形成和建立“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机制;广大农业从业人员缺乏职业设计以及自主学习的意识和动力,加之农业行业收益相对较低,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提高自身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的积极性不高。

(四)面临的形势

进入“十一五”时期,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将面临新情况、新机遇,充分认识面临的新形势,对于做好“十一五”期间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对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十分繁重,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目前有1.5亿多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未来五年每年还将新增劳动力600万人。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不仅需要必要的职业培训,更需要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通行证”。实践表明,很多农民工由于没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很难进入劳动力市场,即使获得工作岗位,也难以获得与劳动力价值相匹配的劳动报酬。把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就业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是保证农村劳动力合理有效转移和充分就业的迫切需要,也是农民工在城镇及二、三产业平等就业的客观需要。与此同时,我国农业从业人员数量多,职业技能水平不高,应用新技术的能力不强,且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小,农业劳动生产率较低。这种状况不仅制约了农业增长方式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也成为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的主要制约因素。加大对农业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有利于增强农业劳动者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的能力,提高培训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领域规范化操作,实现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国家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明了方向

高技能人才是我国技术技能型人才中的骨干,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日新月异,对高技能人才提出了更高的需求。为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20029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启动了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农业高技能人才是推动农业生产技术创新和实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是技术创新的探索者、实践者和推动者,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生力军。因此,推进农业技能人才尤其是农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农业领域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以及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型人才,并以此推动农业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带动农业高、中、初级技能人才梯次发展,是今后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不断推进和就业准入制度的逐步实施,为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不断推进和就业准入制度的逐步实施,对于合理开发和配置劳动力资源,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为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适应与WTO全面接轨的需要,职业技能开发在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建设农业人才队伍等方面的地位越来越突出,职业资格证书与学业证书在就业竞争方面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就业准入制度逐步深入人心并在部分岗位开始实施。目前,国家对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力度明显加大,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范围进一步拓展,必将带动整个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以提升农业劳动者职业能力和工作水平为核心,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以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重点,以加强体系和队伍建设为基础,在不断拓展职业技能开发范围的同时着力夯实工作基础,在不断扩大职业技能开发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工作质量,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的同时更加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粮食安全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0年,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在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心工作中的地位逐步上升;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农业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影响力逐步提升;人才培养与行业发展相结合、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有机结合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体系更加完备,农业技能人才总量大幅增加,结构更加合理,素质明显提高;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在农业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以及农民增收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具体目标:

1.就业准入制度稳步推进。在做好现有14个就业准入职业实施工作的基础上,调整扩大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范围。在关系粮食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涉及消费者利益的农业职业领域稳步推进就业准入制度。

2.培训与鉴定工作有机结合的机制进一步确立。培训和鉴定工作在人才队伍建设的作用更加突出,并逐步形成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使职业技能鉴定成为引导培训方向、检验培训质量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和保障功能。

3.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完成60个主要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配套开发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和鉴定题库。

4.工作队伍进一步壮大。建立能够满足职业技能开发工作需要的管理人员队伍(600人左右)、质量督导人员队伍(600人左右)、培训师资和考评人员队伍(6000人左右)及专家队伍(600人左右)。

5.培训与鉴定规模逐年增加。在“十一五”期间,累计组织职业技能培训150万人次,通过鉴定并获得农业职业资格证书的达到130万人次。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达到10万人,持证人员中农民所占比例由15%提高到30%

(三)工作原则

为实现上述目标,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须坚持以下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把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作为农业人才开发和评价的重要手段,形成以培训鉴定促人才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良性机制。“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围绕农业“七大体系”建设,加快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步伐,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供人才支撑。

2.统筹协调、分工负责。根据行业发展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需要,科学划分职责,有效推动工作发展。农业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制定有关政策和工作规划,指导本行业的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3.严格质量,注重实效。适应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和产业竞争力增强的需要,改进职业技能培训方法和鉴定形式,充实培训内容,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质量。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推进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实行就业准入制度,促进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农”战略方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农业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根本措施。认真贯彻实施“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准入制度,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农业领域有效实施。在已颁布的14个农业行业就业准入职业中,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在招用实行就业准入职业的劳动者时,须从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同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与工资待遇及各种优惠政策相挂钩。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农资市场等关系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相关职业领域,以及技术性强、服务质量要求高和关系到广大消费者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领域也要稳步推行就业准入制度。结合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以及农业领域出现的新职业,及时研究制定并颁布相应的职业标准,为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奠定基础。

(二)加强农业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中心任务,按照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以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为核心,加快培养农业领域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以及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型人才,并以此推动农业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带动农业高、中、初级技能人才梯次发展。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带动、示范、引导作用,在对促进农民增收、粮食增产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以及动物疫病防治等具有重要影响的职业领域,重点培养造就一批高技能人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针对性强、实用有效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农村实用人才进行技能鉴定评价,促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改革高技能人才管理制度,打破身份、年龄、资历、职称限制,促进高技能人才健康成长。

(三)初步建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加快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质量督导制度,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规范、技术标准和培训教师、质量督导人员诚信培训和考核记录制度,对行业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推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体系认证,对通过质量认证并连续两次认证合格者,可减免一次认证;对认证不合格或在一年之内没有开展鉴定工作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实行退出和惩处机制。

(四)创新农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与使用机制。依据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技能鉴定为主体、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水平的人才评价机制。在申报条件上,克服重学历、资历以及轻能力、业绩的倾向,逐步打破工作年限等申报资格限制;在评价标准上,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依据;在评价方式上,针对职业岗位的实际,采取灵活、务实的评价形式;在评价手段上,大力开发应用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努力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水平。

在农业行业各类用人单位推行“使用与培训鉴定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做法,充分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在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评价和工资分配中的重要作用,建立职工凭技能得到使用和晋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各行业要积极开展行业比武、技能竞赛等活动。定期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对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应把职工持证比率、高技能人才占职工总量比例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优质农产品认定和评优、招投标、资质评估等方面的必要条件。

(五)促进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与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在编制规划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时将农业技能人才的数量、结构要求列为重要内容。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开发与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机结合,促进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的不断提高;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开发与农业标准化建设的有效衔接,促进农业人才职业技能标准与农产品质量标准相适应;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开发与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相结合,把主要岗位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资格,作为商品粮油基地、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科技示范场等认定与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认证的必备条件;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开发与农业重大工程、项目和政策的结合,在农业七大体系建设、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沃土工程、测土配方施肥、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生态家园富民计划、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渔民转产转业等重大工程项目和政策的实施过程中,要加大对从业人员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力度,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和组织建设。农业系统各有关部门要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大局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重要性。把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放到人才队伍建设的大业中去认识,放到本行业本系统的中心工作中去考虑,放到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大局中去把握。切实将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纳入本行业、本部门发展规划之中,并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中予以明确。建立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开发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综合管理。各行业和各地农业部门要把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管理队伍中,保证工作经费,促进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完善政策和法规建设。对现有农业法律法规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农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的法律地位,将农业从业者的技能要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有关内容充实到相关条款中;对于新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也要对相应内容予以明确。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关系粮食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涉及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将农业就业准入制度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畴,配合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加大劳动监察力度,有效推动农业行业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

(三)加大财政和基建投入的力度。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资金,用于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形成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确保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投入专项化、基础设施投入经常化、工作经费固定化,不断改善培训和鉴定工作条件。把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条件改善纳入基本建设投资中,把标准编制和教材、题库开发工作列入财政预算中。在有关工程、计划和建设项目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人才培训鉴定,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补助,采取鉴定券、报账制等方式,努力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和资金的使用效率。引导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通行证”。

(四)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以报刊、网络、影视等多种媒体为载体,采取专刊、专栏、专版、专访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及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作用和成效,扩大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调动农业行业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社会的认知度。

(五)加强政策理论和考评技术研究。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前瞻性、基础性和应用型研究,更好地把握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政策导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重大问题,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方式和鉴定考评技术的研究,探索培训教材编写市场化运作、鉴定题库命题模块化开发的新方法,总结推广仿真模拟操作、智能化考试等先进鉴定评价方法和技术,不断提高管理和技术支持水平。

(六)进一步完善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管理体制。农业部人事劳动司负责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综合管理、整体规划、政策指导、机构和队伍建设;部内各行业主管司局负责本行业职业技能开发的行业管理、体系建设和政策指导,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推动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各地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本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政策指导。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开发技术支持并组织实施;各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具体负责本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包括培训基地、鉴定站、点)具体负责培训和鉴定工作的具体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
  1. 农业农村部机关服务中心( 农业农村部机关服务局 )
  2. 中国农业科学院
  3.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4.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5. 全国农业展览馆(中国农业博物馆)
  6.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7. 农民日报社
  8. 中国农业出版社有限公司(农村读物出版社)
  9. 中国农村杂志社
  10. 全国乡村振兴宣传教育中心
  11. 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共产党农业农村部党校)
  12. 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中国农学会
  13.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14. 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15.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16.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17. 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18. 中国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19. 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
  20. 农业农村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21. 农业农村部财会服务中心、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
  22. 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中国-欧洲联盟农业技术中心)
  23. 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农业行业分会、中国国际商会农业行业商会)
  24. 中国国际减贫中心
  25. 农业农村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26.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农民体育协会
  27.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
  28.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29.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30.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31.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秘书处)
  32. 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33.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34. 全国畜牧总站
  35.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
  36.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
  37.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38. 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南亚热带作物中心)
  39. 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
  40. 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监测中心
  41.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
  42. 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
外交部
国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部
应急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国家航天局
国家原子能机构
国家外国专家局
国家海洋局
国家核安全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信访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反垄断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中国气象局
国家行政学院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数据局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移民管理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农业农村局
天津农业农村委
河北农业农村厅
山西农业农村厅
内蒙古农牧厅
辽宁农业农村厅
吉林农业农村厅
吉林畜牧业管理局
黑龙江农业农村厅
上海农业农村委
江苏农业农村厅
浙江农业农村厅
安徽农业农村厅
福建农业农村厅
江西农业农村厅
山东农业农村厅
河南农业农村厅
湖北农业农村厅
湖南农业农村厅
广东农业农村厅
广西农业农村厅
海南农业农村厅
重庆农业农村委
四川农业农村厅
贵州农业农村厅
云南农业农村厅
西藏农业农村厅
陕西农业农村厅
甘肃农业农村厅
青海农业农村厅
宁夏农业农村厅
新疆农业农村厅
新疆兵团农业农村局

主办单位: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农业农村部

承办单位: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网站识别码bm21000007 京ICP备05039419号-2

京公网安备 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