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

蛟河市人民政府
首 页 蛟河概况 信息公开 投资蛟河 蛟河旅游 政务服务 项目信息公开专栏 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
 
蛟河市天气预报:
一网搜索 一网搜索 站内搜索:

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

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_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
蛟河动态
政务动态
乡镇动态
公示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蛟河动态>>公示公告
蛟河市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时间:2022-07-29 09:57  
    

  第17批  X2JL202109110011(省内编号1952)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吉林市工作协调联络组: 

  2021年9月12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吉林市工作协调联络组向蛟河市转办第17批次编号:1952,为非重点案件,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受理编号 X2JL202109110011(省内编号1952):“吉林市蛟河市天北镇桦皮甸子村,一是八社孙某文离村屯不足50米处,占6亩耕地建牛场,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影响村民正常生活。二是五社张某红将村道往南的耕地内填矿山土修路,占1.5公顷耕地、林地和村道建养鸡场,无粪便处理设备,鸡粪往林内、各村屯道边和河里倾倒,严重污染环境。”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八社孙某文离村屯不足50米处,占6亩耕地建牛场,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一)基本情况 

  孙某文系蛟河市天北镇桦皮甸子村六社村民,该案件反映的养牛场位于蛟河市天北镇桦皮甸子村六社屯南,现有存栏牛87头,为规模化养殖。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目前为办结。 

  2021年9月12日,接到该案件后,蛟河市天北镇立即联系蛟河市自然资源局、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蛟河市分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调查。经现场调查,孙某文养牛场建于2020年7月,距离屯北侧居民住宅约80米处,养牛场内建有塑料大棚牛舍1栋,彩钢结构库房1间,砖瓦结构看护房1间,总占地面积2586.76平方米,所占用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群众反映的“孙某文离村屯不足50米处,占6亩耕地建牛场”问题,基本属实。牛舍北侧2米处有一堆露天堆积牛粪,粪便面积约90平方米,未进行苫盖等措施,导致异味散发,现场未发现有污水横流现象。群众反映的“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影响村民正常生活”问题,基本属实。 

  对于露天堆积的牛粪,工作人员立即督促养殖户将粪便进行清理,目前已经清理完毕运送至于家村的畜禽粪污收储点,将清理后的粪污场地覆盖石灰,喷洒了除臭剂。同时,要求养殖户加强日常管理,做到粪便日产日清,将所产生粪污运送至指定收储点,定期进行消杀除臭,避免产生的异味对环境造成污染,并责成天北镇人民政府委派专人定期巡查,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针对“违法侵占基本农田建牛场”问题。2020年9月,蛟河市自然资源部门已对孙某文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牛场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蛟自然资执罚〔2020〕14号),在当事人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下,2021年5月蛟河市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2021)吉0281行审10号),但因孙某文牛场内饲养了87头肉牛,如强制拆除会给农户利益带来损失,也极易引发社会矛盾。考虑到农户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等因素,待“三调”成果公布后,为其寻找符合条件的养殖用地,并于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违法占地设施的拆除工作,恢复耕地生产条件。 

  蛟河市天北镇人民政府及蛟河市自然资源局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积极为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截至目前已完成养殖备案手续的办理,现申请销号。 

  (三)问责情况 

  无。 

  (四)案件办理人员 

  主办部门:蛟河市天北镇人民政府 

  案件调查人员:蛟河市天北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所 所长 裴广山 

  案件审核人员:蛟河市天北镇人民政府 镇长 王玉成 

  案件包保领导:蛟河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 路建国     

  蛟河市工作协调联络组审核人员:环保整改办 主任 张博 

  联 系 人:唐国峰 

  联系电话:17614421777 

  协办部门:蛟河市自然资源局  

  案件调查人员:蛟河市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 大队长 王鑫 

  案件审核人员:蛟河市自然资源局 自然资源督察 李贺男 

  案件包保领导:蛟河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 路建国 

  蛟河市工作协调联络组审核人员:环保整改办 主任 张博 

  联 系 人:韦桢才 

  联系电话:15948420933 

  协办部门: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蛟河市分局 

  案件调查人员:蛟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监察员 刘晓强 

  案件审核人员: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蛟河市分局 局长 盛殿军 

  案件包保领导:蛟河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 滕慧阳 

  蛟河市工作协调联络组审核人员:环保整改办 主任 张博 

  联 系 人:刘晓强 

  联系电话:15844288988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五社张某红将村道往南的耕地内填矿山土修路,占1.5公顷耕地、林地和村道建养鸡场,无粪便处理设备,鸡粪往林内、各村屯道边和河里倾倒,严重污染环境。 

  (一)基本情况 

  张某红系天北镇桦皮甸五社村民,该案件反映的养鸡场位于天北镇桦皮甸子村五社屯北,于2017年2月注册蛟河市天北镇双佳养鸡场,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信用代码为92220281MA141KNB9K,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为202022028100000059,每年出栏肉食鸡85万只,为规模化养殖。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目前为办结。 

  群众反映的“张某红将村道往南的耕地内填矿山土修路”不属实。“占1.5公顷耕地、林地建养鸡场”属实。“占村道建养鸡场,无粪便处理设备”不属实。“鸡粪往林内倾倒”属实。“往各村屯道边和河里倾倒,严重污染环境”不属实。 

  经实地调查,张某红鸡场距离最近的居民住宅约400米。鸡场内建有鸡舍6栋,仓库1栋(含储量200立方米储粪池),看护房1间,占地总面积17363平方米,所占地类中,占用一般耕地17010平方米,林地353平方米。在对村道进行核查时,原道路路基以及护坡均未发生改变,路旁耕地面积也未减小,不存在耕地内填矿山土修路行为。所以,群众反映的“耕地内填矿山土修路,占1.5公顷耕地、林地和村道建养鸡场”问题,为部分属实。在对鸡舍核查时,由于现在正处于两茬鸡更新换代期,现场为空舍。经询问张某红得知,养殖期间每日产生的鸡粪经鸡舍内设备自然晾干后,全部卖给天岗镇、龙潭区江密峰镇和本镇周边农户,用于种植果蔬植物。在对养殖场北侧林地进行核查时,发现林地内有一堆鸡粪,占地约15平方米,未进行苫盖,经了解是该养鸡场于2019年5月堆存,现场工作人员已要求企业立即对堆存的鸡粪进行清理,并喷洒除臭剂,目前已经清理完毕,在对村屯道边及河流检查时未发现有粪污倾倒或堆放现象。 

  “占用一般耕地建鸡舍”问题。按照《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吉自然资规〔2020〕1号)文件规定:“设施农业用地不需要审批,由设施农业经营者或集体经济组织向乡(镇)政府备案”,所以,张某红占用一般耕地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要求,天北镇政府将督促其在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畜牧养殖备案。 

  针对“非法侵占林地”问题。2021年9月12日,林业部门已经对其进行立案查处,限2021年10月15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逾期不拆,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违法侵占林地设施的拆除工作,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蛟河市天北镇人民政府、蛟河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本着对当事人认真负责的态度,依据“三调”成果,积极为当事人寻求解决办法,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截至目前已完成养殖备案手续的办理,现申请销号。 

  (三)问责情况 

  无。 

  (四)案件办理人员 

  主办部门:蛟河市天北镇人民政府 

  案件调查人员:蛟河市天北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所 所长 裴广山 

  案件审核人员:蛟河市天北镇人民政府 镇长 王玉成 

  案件包保领导:蛟河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  路建国    

  蛟河市工作协调联络组审核人员:环保整改办 主任 张博 

  联 系 人:唐国峰 

  联系电话:17614421777 

  协办部门:蛟河市自然资源局 

  案件调查人员:蛟河市自然资源局 耕保科负责人 吴伟 

  案件审核人员:蛟河市自然资源局 自然资源督察 李贺男 

  案件包保领导:蛟河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 路建国 

  蛟河市工作协调联络组审核人员:环保整改办 主任 张博 

  联 系 人:韦桢才 

  联系电话:15948420933 

  协办部门:蛟河市林业局 

  案件调查人员:蛟河市林业局稽查大队 副队长 于晓会 

  案件审核人员:蛟河市林业局 副局长 孙勇 

  案件包保领导:蛟河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 滕慧阳 

  蛟河市工作协调联络组审核人员:环保整改办 主任 张博 

  联 系 人:王文涛 

  联系电话:13844288515 

  协办部门: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蛟河市分局 

  案件调查人员:蛟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监察员刘晓强 

  案件审核人员: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蛟河市分局 局长 盛殿军 

  案件包保领导:蛟河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 滕慧阳 

  蛟河市工作协调联络组审核人员:环保整改办 主任 张博 

  联 系 人:刘晓强 

  联系电话:15844288988 

  协办部门:蛟河市农业农村局  

  案件调查人员:蛟河市农业农村局 畜牧发展科 负责人 王海玉 

  案件审核人员:蛟河市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 李凤义 

  案件包保领导:蛟河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 尤海洋 

  蛟河市工作协调联络组审核人员:环保整改办 主任 张博 

  联 系 人:王海玉 

  联系电话:13596322292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蛟河市协调联络组 

                                  2022年7月27日 


无标题文档_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

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

             返回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点地图
     吉ICP备12005976号  公安局备案编号:22028102000001   网站标识码:2202810005
       蛟河市人民政府主办 蛟河市政府办公室承办 信息中心管理运营
地址:吉林省蛟河市民主路11号 邮政编码:132500 联系电话:0432-67250908 Email:jiaohe@jiaoh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