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1年蛟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4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蛟河市乡村振兴局,蛟河市民主路11号
联系电话:12317
0432-67250486
电子邮箱:tpbxmk@126.com
附件:2021年蛟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蛟河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