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秘科:
1、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
2、负责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的督办;
3 、负责文字综合、公文管理、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机要、保卫、档案、文印、信访和局机关资产管理及后勤服务等事务;
4 、负责局机关行政经费、科技三项经费、科学事业费的财务及审计工作;
5 、负责本系统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干部队伍管理、人事管理工作;
6、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二)科技管理科:
1、负责全市科技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的编制;
2 、负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资金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3、管理科技成果登记、评价、认定、验收和奖励工作;
4、负责全市科技开发园区的协调服务;
5、承担市科教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6、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和技术创新工程;
7、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认定及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认定的审核;
8、负责全市科技示范工程的总体设计和实施;
9、负责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审核和组织实施;
10、研究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村科技发展方面的重大攻关计划、星火计划;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扶贫等工作;
11、负责市属独立科研事业单位成立、变更的核准;认定登记技术交易合同和技术合同仲裁;负责技术经纪机构、技术中介机构成立的审核和技术经纪人的培训及资格证书的发放;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的审核及民营科技企业资格认定、歇业的备案;
12、制定科普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
13、研究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审核民间重大科技合作交流项目,归口管理参加域外科技学术交流、科技考察等科技外事活动的审核工作;
14、编制全市科技情报(信息)发展工作计划;管理全市科技情报(信息)队伍及科技信息网络的建设;负责全市科技情报成果、科技简报及科技信息等刊物的编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