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秘科: 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对外政务协调;负责有关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调研、信息综合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执行收费政策,禁止乱收费,检查全系统收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是否合理,并提供收费文件依据;负责全系统收取预算外资金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负责具体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编制全系统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资金,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负责全系统财务收支的审核及具体实施; 负责全系统收费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核验、收回等工作;负责全系统会计核算,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及财务活动分析工作;负责全系统会计资料存档和保管工作;负责全系统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负责全系统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三)、用地科: 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等各类建设用地踏查、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
(四)、规划地籍科: 负责组织编制监督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落实“占一补一”的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负责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日常地籍变更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工作;负责综合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用地审批前外业踏查工作。
(五)、收购储备中心: 负责收回、收购需调整改造的土地纳入市政府储备库,对土地收购储备费用进行测算,参与土地招标、拍卖和挂牌;负责做好土地收购储备的前期开发和供应前的准备工作。
(六)、监察科: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按照信访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乡镇(街)国土分局(所)实行交办、督办和结果反馈制度,减少集体上访和越级访现象的发生;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对乡镇(街)国土分局(所)处理的土地纠纷案件处理结果实行上报备案,并及时归档立卷;组织土地法律法规宣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案件。对乡镇(街)国土分局(所)的信访监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做好各项信访、监察工作的统计报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