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法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号1988年6月3日);
《企业法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登记程序:①、受理;
②、审查;
③、核准;
④、发照;
⑤、公告。
3、提交文件:①、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②、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准后30日内);
③、组织章程;
④、资金使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⑤、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⑥、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⑦、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4、工作时限:7个工作日。
5、登记费用:注册登记费,注册资金在1千万元以下(含1 千万元)的按注册资金总额的0.8‰收取,注册资金总额超过1千万元(不含1千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金总额超过1亿元(不含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开业登记收费最低款额为50元, 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或企业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登记费为300元。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开业登记费为100元。副本10元。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1992]价费字414号,国家计委、财政部《bbin下载,bbin注册,bbin宝盈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9]17970号)